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 譯
清西有沙門蕅益智旭 解
【要解】
原夫諸佛憫念群迷,隨機施化,雖歸元無二,而方便多門。
然於一切方便之中,求其至直捷即心即佛、至圓頓即佛即心者,則莫若念佛求生淨土。
又於一切念佛法門之中,求其至簡易不簡機務、至穩當不假方便者,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。
是故淨土三經並行於世,而古人獨以《阿彌陀經》列為日課。豈非有見於持名一法,普被三根,攝事理以無遺,統宗教而無外,尤為不可思議也!
【略註】
蕅益大師於《要解》中,首即標明修行最直捷、最圓頓、最簡易、最穩當、最方便者,唯持名念佛。此即從一代時教中選出淨土一門,於淨土門中選出持名一行,以示修行徑路。何以持名一行最方便、最直捷、最了義、最圓頓?若觀大師最後所言:「無藉劬勞修證,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」,則可深明此義。一部《要解》,即圍繞此義而闡揚淨土宗義。能以此眼目縱觀全文,始知一部《要解》,自始至終,字字句句皆歸念佛一行,千言萬語無不在說念佛。
諸佛憫念群迷,隨機施化,廣開八萬四千法門,皆為眾生了生脫死。唯稱名念佛,求生淨土一法,最直接,最圓頓,最簡易,最穩當。通觀《要解》則知:
「至直捷」者:念佛之人,但稱名號,即生淨土而證佛果。不經迂曲,無諸繁瑣。是為至直捷也。
「至圓頓」者:念佛之人,善根福德同佛,當下圓明,無餘無欠。一聲稱念,即圓轉五濁。雖是凡夫,卻高登補處,光壽同佛。是為至圓頓也。
「至簡易」者:唯稱佛名,無須觀想、參究等。簡單易行,人人可依;乃至日念一聲,但終身不替,便決定橫超。是為至簡易也。
「至穩當」者:有願必生,稱名必生,萬不漏一。已願已生,今願今生,當願當生。現生發願持名,臨終定生淨土。諸邪業繫,無能礙者。是為至穩當也。
《要解》即圍繞此四點而敷演其義,以彰本願名號不可思議功德,以導眾機歸稱名一行。
持名一法,雖極簡易,卻攝事理以無遺,統宗教而無外,圓收圓超一切法門。簡易穩當,直接圓頓,尤為不可思議。古大德有鑒於此,故於淨土三經中獨尊《彌陀經》,列為每日必修之功課,良以三經雖通說念佛,然《彌陀經》最簡易明瞭,易於受持故。古德著疏亦多註解此經,以彰持名一行,共暢如來度生本懷。
【要解】
古來註疏,代不乏人,世遠就湮,所存無幾。雲棲和尚著為《疏鈔》,廣大精微。幽溪師伯述《圓中鈔》,高深洪博。蓋如日月中天,有目皆睹。
特以文富義繁,邊涯莫測。或致初機淺識,信願難階。
故復弗揣庸愚,再述要解,不敢與二翁競異,亦不必與二翁強同。譬如側看成峰,橫看成嶺。縱皆不盡廬山真境,要不失為各各親見廬 山而已。
【略註】
自古以來,《彌陀經》著疏雖多,今流通於世為世人熟知者,多為《彌陀疏鈔》、《圓中鈔》及《彌陀要解》。
蓮池大師《彌陀疏鈔》,廣大精微,旁攝諸宗,多涉玄理。傳燈大師《圓中鈔》,高深洪博,多涉台宗妙觀。以上二書,因其內容龐博,義理繁雜,故使初機淺識,難得其要。稍有智識者,雖有涉入,亦多迷於理,而忽「信願必生」、「稱名必生」之淨宗要義,以至「信願難階」也。蕅益大師有鑒於此,再著《要解》,擇繁就簡,握其大要,唯彰「信願持名,必生淨土」宗義,特顯五濁惡人,但稱佛名,現生住不退轉,往生高登補處之殊勝。並極盡善巧,導引一切眾生,當死盡偷心,專稱佛名。
觀此序說,知《要解》正為攝初機淺識之輩、執理廢事之人,同入信願之門,同歸稱名一行。
《彌陀經》著疏除以上三種外,另有善導大師《法事讚》,以偈頌彰《彌陀經》義,極盡奧妙。古德盛讚之,言:「今經末疏,漢和數十家。就中《法事讚》其最要也。雖非解釋,詳其讚意,巧妙深玄,含蓄無盡。實是大心海中之洪潮音也。豈可不參訂窺經之微意哉!」如此寶典,流失千餘年,近世方重現於世。此《法事讚》於淨土行人大有裨益,可惜世少流通,知者甚少。
今於略註中,旁參諸釋,窺測淨宗心要。使有緣見聞者,知淨土一貫宗旨,而安心念佛。
第一、釋名
【要解】
將釋經文,五重玄義。
第一釋名:此經以能說所說人為名。
佛者:此土能說之教主,即釋迦牟尼。乘大悲願力,生五濁惡世。以先覺﹝自覺﹞覺後覺﹝覺他﹞,無法不知,無法不見者也﹝覺行圓滿﹞。
說者:悅所懷也。佛以度生為懷,眾生成佛機熟,為說難信法,令究竟脫,故悅也。
阿彌陀:所說彼土之導師,以四十八願,接信願念佛眾生生極樂世界,永階不退者也。
梵語阿彌陀:此云無量壽,亦云無量光。要之,功德、智慧、神通、道力、依正、莊嚴、說法、化度,一一無量也。
【略註】
蕅益大師教宗天臺,故於釋文前依天臺「五重玄義」略彰一經要義。所謂玄義者,即一經大義。五重者,即名、體、宗、用、教相。因名詮體,因體會宗,依宗明力用,藉名體宗用顯教相。若知五重玄義,則可通明一部《要解》大義,玄知《彌陀經》心要。
首釋經名,此經名曰《佛說阿彌陀經》。
佛即能說教主、歸勸導師釋迦牟尼,先覺名號,披弘誓鎧,乘大悲願,生於五濁惡世,欲拯群萌,惠以真實之利,令眾生得究竟安樂,故特說易行易往之法。
所謂「先覺覺後覺」者:依通論,即自覺覺他。若依淨土一門之義釋之,其自覺者,即一句「南無阿彌陀佛」;覺他者,亦唯一句「南無阿彌陀佛」。如《要解》言:「一聲阿彌陀佛,即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先覺。今以此果覺全體,授與濁惡眾生覺後
覺。」此即釋迦本師自信教人信之不可思議功德,亦唯有徹知此義方堪稱「無法不知,無法不見」,方堪稱「無上正等正覺」。以此法全體是佛境界,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故,唯佛與佛乃能徹知此義。故「無法不知,無法不見」雖通攝一代時教,實唯有徹知淨土一法,方能圓顯此義。
私案:若觀六方諸佛證誠之文,知此經亦乃十方諸佛通說、十方世界普流行之經典,故「佛」亦可通指「十方諸佛」。
釋迦、諸佛說此經典,又秉承於彌陀「諸佛咨嗟」之誓願,故知此經亦是釋迦諸佛,代佛﹝彌陀﹞揚化,彰彌陀本願,勸稱名求往。則此經亦可謂彌陀自說之經,「佛」亦可別指「彌陀」也。如《要解》言:「釋迦諸佛,皆以阿彌為自。」
佛是三界導師,四生慈父,視眾生若自己、若父母、若獨子,故欲急急救拔。此是一切諸佛出世的共同心願、本懷。阿彌陀佛示居淨土,以四十八願攝念佛眾生歸於淨土,令究竟解脫而暢本懷;釋迦如來權現娑婆,以勸歸淨土而暢本懷;十方諸佛,則以證誠勸信而暢本懷。兩土導師,一遣一喚;十方諸佛,共同護念,莫不共暢度生本懷。此經所說稱名一行,即彌陀世尊、釋迦如來、十方諸佛所共暢之本懷,故善導大師言:「誓生淨土者,即稱諸佛本願意也。」
阿彌陀佛即所說、所讚之接引導師,成佛以來,於今十劫。其「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之誓願,已圓滿成就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釋迦如來見此﹝我見是利﹞,知眾生成佛機緣已熟,故為「五濁惡人」說此「究竟解脫」之法,令一切多障有情,信受佛願,執持名號,得究竟安樂。大師言:
四十八願,接信願念佛眾生,生極樂世界,永階不退。
此即是對彌陀本願的開顯,顯「念佛眾生,攝取不捨」義。善導大師釋「阿彌陀」即直言:「唯觀念佛眾生,攝取不捨,故名阿彌陀。」
蕅益大師此釋彰四十八願之力用在第十八願,隱顯一一諸願悉歸第十八願義,善導大師開顯此義則透徹明瞭,言:
四十八願,一一願言:若我得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願生我國,下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
「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,生極樂世界,永階不退。」此即《彌陀經》宗旨,與《大經》宗旨無二無別。《要解》中處處顯彰此義,略引一二,以明其要。
一、佛以「大願」作眾生多善根之因,以「大行」作眾生多福德之緣。
二、了此,方能深信彌陀「願力」;信「佛力」,方能深信名號功德。
三、若非持名之奇勳,彌陀之「大願」,何以有此?
四、信願持名,仗「他力」故,佛慈悲願,定不唐捐。
如是通觀,知《要解》雖多攝通途教相,宗旨唯在彰顯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念佛眾生往生淨土之超世本願。
阿彌陀佛有無量功德,經中所言依正莊嚴即略顯此功德,最後以無量光壽二德總攝一切。若廣言之,則智慧神通道力等一一皆無量也;略言則收攝在一名號。所謂「以名召德,罄無不盡」。法然上人彰此義言:「彌陀一佛所有四智、三身、十力、四無畏等一切內證功德,及相好、光明、說法、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,皆悉在彼佛名號之中,故名號功德最為勝也。」此義正文中處處有釋,容後再論。
此「釋名」玄義中,實亦通餘四重玄義。阿彌陀佛功德無量即顯其「體」,「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」即彰其「宗」,「生極樂世界,永階不退」即彰其「力用」。「眾生成佛機熟,為說難信法,令究竟脫」即顯其「教相」。故知五重玄義,互攝互融,可謂一義具無量義也。
【要解】
一切金口,通名為「經」。對上五字,是通別合為題也。教行理三,各論通別,廣如台藏所明。
【略註】
經有「通、別」二題,凡釋迦佛所說,皆稱為「經」,為「通題」;此經別名「佛說阿彌陀」,為「別題」。
經為修學指南,古人於「經」義釋之尤多,諸宗皆有細說,蕅益大師只略提其要(凡無關淨土宗義者,大師多略之,此正《要解》之特色)。今略引淨宗祖師之釋,以略知一二。
《圓中鈔》言:「由聖人金口所宣,故言經也。經者,法也,常也。十界同遵,三世不易。」
曇鸞大師言:「經者,常也。言安樂國土,佛及菩薩清淨莊嚴功德,能與眾生作大饒益,可常行於世,故名曰經。」
善導大師言:「經能持法,理事相應,定散隨機,義不零落。能令修趣之者,必藉教行之緣因,乘願往生,證彼無為之法樂。既生彼國,更無所畏。長時起行,果極菩提。法身常住,比若虛空。能招此益,故曰為經。」
此經所說持名一法,即十界同遵,三世不易之無上心要。能與眾生作大饒益,能令眾生得究竟解脫。凡信受奉行者,自可乘願往生,證無為之法樂。此即佛說《阿彌陀經》之用意所在。
此經原本名為《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》,鳩摩羅什大師譯此經時,別以佛名為經題,以名彰德,以名顯體,以名標行,簡潔明瞭,直顯一經所宗。古大德無不讚此,並對此題名皆有細論,綜觀之,約有四義:
一、上符經旨:以此經唯示持名方法,故以此為題。
二、下契眾機:彌陀佛名,眾所樂聞,故以此為題。
三、義無不攝:佛名攝無盡義故,佛功德海,言名便周。諸佛稱讚護念,亦任運自攝其中,故以此為題。
四、語從簡要:令後世誦持易稱道,故以此為題。
彌陀萬德洪名,是十方三世一切眾生之所喜樂,上至諸佛讚歎,下至鬼畜歸依;一歷耳根,永為道種,一稱佛名,速獲大利,正是不可思議功德。羅什大師以名號為經題,正顯此經要義。
第二、辨體
【要解】
第二辨體:大乘經皆以實相為正體。
吾人現前一念心性,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學者須如此深研痛氣拶,不可徒落在語言作道領過;非過去,非現在,非未來;非青黃赤白、長短方圓;非香,非味,非觸,非法。覓之了不可得,而不可言其無;具造百界千如,而不可言其有。離一切緣慮分別語言文字相,而緣慮分別語言文字,非離此別有自性。要之: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。不得已,強名實相。
實相之體,非寂非照,而復寂而恒照,照而恒寂。照而寂,強名常寂光土;寂而照,強名清淨法身。又照寂強名法身,寂照強名報身。又性德寂照名法身,修德寂照名報身。又修德照寂名受用身,修德寂照名應化身。寂照不二,身土不二,性修不二,真應不二,無非實相。
實相無二,亦無不二。是故舉體作依作正,作法作報,作自作他。乃至能說釋迦所說彌陀,能度佛所度生,能信心所信法,能願欣厭所願極樂,能持三業所持名號,能生三資糧所生四淨土,能讚釋迦諸佛所讚彌陀依正,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。
【略註】
第二辨體。大乘經皆以實相為體,故蕅益大師依通論判此經以實相為體。其文有三義:一、明眾生心性本具性德。二、通明諸佛(別指彌陀)修德證顯。三、別明彌陀修德能利眾生。
一切眾生本具性德,所謂「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」也。此性德一體多名,或言實相、或言佛性、或稱真如。諸大乘經論於實相性體多有闡釋,所謂實相無相而無不相,則是其大要。(其言「心性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」,彰心性正義,破內外分別之執。執西方在心外者,當善思於此。)
實相有「性具」與「修顯」二義,心性本具如來智慧德相謂之「性德」,藉修而顯此德相謂之「修德」。性德雖生佛無別,藉修方顯。顯則為成佛,隱則為眾生。故雖生佛平等,然因修德不一,而於無差別中顯十法界之差別相也。故生佛宛然,自他有別。正是「實相無二,而無不二」也。
大師論修德時,雖意通諸佛,別在彌陀。以諸佛為能讚,彌陀為所讚所歸故。故言:「能說所說、能度所度、能信所信、能願所願、能持所持、能生所生、能讚所讚,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」也。
眾生被煩惱所障,被業力所縛,但有性德之名,而無其實。彌陀稱性所發之超世悲願,即欲攝一切眾生同歸性海、同證性德;其兆載永劫積植菩薩德行,即藉修德顯性德,並以此功德回施於十方眾生:「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此即「佛以大願作眾生多善根之因,以大行作眾生多福德之緣」也。故淨土一法處處彰顯彌陀不可思議功德,此即以彌陀修德,施與十方眾生,攝入無漏性海。若論其理,此即性相一如、空有不二、理事無礙、自他不二之至極玄妙處。故大師言:「舉此體作依作正,作法作報,作自作他。」
舉此體「作依作正」者:即彌陀以「修德實相」作極樂之依正二報,藉修顯性,以相攝眾,令生欣慕。其依報就其相言為無漏報土、就其體言為無為涅槃界。正報雖義通三身,別在「法、報」二身,故下但言「作法作報」。
作依作正亦是廣言,略言則統攝於六字洪名中,所謂「舉此體作彌陀身土,亦舉此體作彌陀名號」也。
舉此體「作法作報」者:即以此實相之體作彌陀之法身報身,顯性修不二義,並顯凡聖同居一土、與佛同證無量光壽義,所謂「念念即佛」也、「圓淨四土,圓受諸樂」也。此即同入報土同歸性海深義,善導大師判為報佛報土正在於此。
舉此體「作自作他」:即彌陀以實相之體自覺作自覺他作他,如曇鸞大師所言:為實相身作自、為為物身作他也。「作自作他」顯彌陀之正覺與眾生之往生一體不二,亦是彌陀內證外用上之自他不二義,與聖道自修自證之自他不二理性迥別。淨土一法果徹因源,因即是果。彌陀已成正覺故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故大師廣言:「乃至能說所說,能度所度,能信所信,能願所願,能持所持,能生所生,能讚所讚,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。」
未覺之凡夫,有彌陀實相正印印之,故使回心皆往,同入報土。所謂「全攝佛功德成自功德」也。故信實相、願實相、行實相,則信即實相信心清淨則生實相、願即實相深信發願即無上菩提、行即實相念念即佛。是以「一念相應一念佛,念念相應念念佛」,「此界一人念佛名,西方便有一蓮生」,此即淨宗「當下圓明,無餘無欠」義。
「舉此體作依作正、作法作報、作自作他」之義,廣說則無量無邊,如大師對法報化三身及一一諸相無非實相之種種細說;略說則入一法句,一法句者,即真實智慧無為法身。曇鸞大師將此二義歸為「法性法身」與「方便法身」,其《往生論註》言:
諸佛菩薩有二種法身:一者法性法身,二者方便法身。由法性法身,生方便法身;由方便法身,出法性法身。此二法身,異而不可分,一而不可同。是故廣略相入,統以法名。菩薩若不知廣略相入,則不能自利利他。
佛之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性德,即法性法身;極樂之依正莊嚴,佛之三身四德等,即方便法身修德。此二法身,非一非二,總攝佛之體、相、用等一切功德。
極樂世界即二法身之總顯,既為真實智慧無為法身,又為無量功德之方便法身。一一諸相,無非實相。如大師所言:
一一名字皆詮如來究竟功德,當體即是阿彌陀佛三身四德,毫無差別。
此即淨土一法以相顯實相之妙義,當相即道,即事而真。聖道一門,從理入此,大倡「一花一葉,無非如來」義(自力處,凡夫絕份)。淨土一門,從事佛德入此,依相而求;其所求所得,即無上佛果、實相妙體(他力處,五乘齊入)。此無上佛果、實相妙體,全攝於一佛名之中。彌陀光壽之名號,即法界體,即實相體。以名召德,攝無不盡,故曇鸞大師言:「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,及舍衛國,於大眾之中,說無量壽佛莊嚴功德,即以佛名號為經體。」善導大師承曇鸞大師義,判三經唯明專念名號得生,亦可謂彰三經皆以名號為經體也。
蕅益大師融通聖道之理判實相為經體,意顯信願持名,妙契實相宗旨。曇鸞、善導二祖則純就淨土,直判佛名為經體。《要解》正文中亦有此義,言:「舉此體作彌陀身土,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。」又言:「以名召德,罄無不盡。」是知:若依通論,此經以實相為經體;若純就淨土而言,則此經可謂以佛名為經體也。言異義同,以佛名即實相故。此即「廣略相入」之理。
實相之理,理深難解,凡夫難知,未作細論,只略彰其大義而已。如善導大師言:「真如廣大,五乘不測其邊;法性高深,十聖莫窮其際。」淨土一法,藉事顯理,理在事中,不可捨事以求理。縱然於實相之理一無所知,但能信有西方,信有阿彌陀佛,信「願生必生」,信「稱名必生」,由是而一向稱名,自然暗合道妙,得生淨土,非必須明瞭實相之理方可得生。縱然能一一明瞭,若未實證,亦屬戲論。淨土以持名為最勝方便,故不必執於實相之理。以凡夫知見,妄測實相,未免愈推愈遠,不如老實念佛。能常稱佛名,則自契於實相,以能持所持無非實相故。如印光大師言:「即此持名,原是實相;一生淨土,直契寂光。」蕅益大師順通途教相詳說實相,意在建立淨土一法與實相不相違背,稱名求往,正是實相正印,所謂「依實相理,念佛求生」也。故知大師談實相,與他宗談實相,意趣迥別,旨在指歸名號,信願專稱。其言:
一聲阿彌陀佛,即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。
此即實相全顯,亦是對實相的究竟指歸處。其《靈峰宗論》言:
一聲阿彌陀,無論解與不解,如染香人,身有香氣,念念都是成佛真因。
能著眼於此,自能體悟淨土超然獨立之處,自可不執名相而獨宗持名。此經不談玄理,但言持名,正在於此。
第三、明宗
【要解】
第三明宗:宗是修行要徑,會體樞機,而萬行之綱領也。提綱則眾目張,挈領則襟袖至,故體後應須辨宗。
此經以信願持名,為修行之宗要 。
非信不足啟願,非願不足導行,非持名妙行,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。
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,次勸發願以導行,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。
「信 」則信自、信他、信因、信果、信事、信理。
「願 」則厭離娑婆,欣求極樂。
「行」則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。
【略註】
修學佛法須明瞭修行要徑,如法修行,始能與法相應,入實相之體。故明體之後,自須辨入體之宗。
宗者,宗旨、宗要。淨土宗要,有別於他宗之戒定慧學、六度萬行等,但以信願持名為根本。信者信本願,願者願往生,行者行稱名。此即淨土宗綱要、指南、目足。前於〈辨體〉章言「能信所信、能願所願、能持所持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」,今判「信願持名為宗」,宗體相符;念佛往生,自成法爾自然之事。如《大經》所言:「自然之所牽,往生安樂國。」
信願持名之宗旨,究其根源,源於彌陀「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」之本願。三經宗旨,皆不離此。《大經》倡「一向專念」,即彰「念佛往生」之本願。《觀經》言「持無量壽佛名」,此經言「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」,同彰此義。故此經亦可謂以「一向專念」為宗,即如善導大師之判:「以念佛三昧為宗」也。自古即稱此經為《大經》略本,雖文有詳略,而義無增減。
持名一法,是如來自選的「最勝最易」之行,善導大師言:
極樂無為涅槃界,隨緣雜善恐難生,
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
彌陀五劫思維選擇持名之要法,為往生之淨業,確定了淨土宗旨。信者即信此,由信而?願、而導行。非信則不足以啟願,非願則不足以導行,非持名妙行,則難以滿所願而證所信。前導後,後攝前,三者一體不離。有信則願生,願生則自然執持名號,稱名則自然乘佛願力,往生淨土,滿所願證所信也!
大師將信分為「信自、信他、信因、信果、信事、信理」(詳見於後),此六信皆源於極樂之依正莊嚴,經中首標極樂依正,反復言:「極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莊嚴」,即為啟人信心,令欣慕求往。此即彌陀成就依正莊嚴,招喚十方眾生:「欲生我國」。「汝等眾生,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,一切諸佛所護念經。」此即諸佛勸信處。
若於極樂深生信仰,則願生之心自然而起(「信受即願故」)。願即厭離娑婆,欣求極樂。經言:「眾生聞者,應當發願,願生彼國。」又言:「聞是說者,應當發願,生彼國土。」此即釋迦本師勸願處。
信願既生,則行自起,以滿往生之願,以證所信之果。行即「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」。
所謂「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」:即安心於本願,一心專念彌陀名號。一心即信願一心,不亂即不被他種雜緣所亂,唯信佛語,唯憑本願,一心念佛,別無他法繫於心懷。如大師所言:「死盡偷心,寶此一行。」
信願行三中,最易誤解即行。此行與他宗有別,唯以稱名為要,非從斷惑而論。但信佛願,願生淨土,如是而稱佛名號,上盡一形,下至一聲,自然乘願往生。其所「行」之念佛,乃仰仗他力乘願之義,非同他法六度萬行、斷惑證真之「行」。若思「乘船」與「步行」之別,自可領會此義。一向專稱,即專仗佛力,非以念佛作為修證之方法。如大師所釋,以信願之心稱名,方為正行。如是則「無藉劬勞修證,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。」善導大師於此義言之甚明,其《觀經疏》言:
言「阿彌陀佛」者,即是其「行」;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是知:淨土法門是以阿彌陀佛之願行,作為眾生往生之行業。彌陀願行於十劫之前,已圓滿成就。今以其大願作眾生多善根之因,以其大行作眾生多福德之緣,稱彼名號,自然攝佛之願行為自己往生之行體,故善導大師判稱名為正定業:「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」若不知淨土為特別法門,則難明此義,難免與他宗相混而曲解「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」義,容後再論。
觀信願行三之大義,可謂三者一體不離。而其歸宿則在稱名,以稱名方能滿願故。信願為導歸淨土,稱名則為淨土正行。若信而不願往生,則非真信;願生而不稱名,則成虛願。信願若生,必稱佛名。若稱佛名,則信願自彰。此三一一相依,而又一體不二。如《靈峰宗論》言:
淨土之訣,在信願行。此三非三,三只是一;此一非一,一必具三。
觀此,則知:信願行,似三實一。只是從不同角度而言其內涵,以彰顯淨土行者之心行。如《要解》所言:
依「一心」說「信願行」,非先後,非定三;信願行三,聲聲圓具。
善導大師即將信願行三融為一體,言:
仰唯釋迦此方發遣,彌陀即彼國來迎。彼喚此遣,豈容不去也!
唯可勤心奉法,畢命為期,捨此穢身,即證彼法性之常樂。
故知:信願行三,三而非三,一而非一,不離一心。無先後,無次第,當下圓滿,聲聲圓具。能將《要解》前後對照,自可明瞭此深義。今略提大要,於後再細究此義。
【要解】
「信自」者:信我現前一念之心,本非肉團,亦非緣影學者須從這裏死盡偷心,不可草草。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。終日隨緣,終日不變。十方虛空微塵國土,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。
我雖昏迷倒惑,苟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,更無疑慮,是名「信自」以心性為自。
「信他」者:信釋迦如來,決無誑語;彌陀世尊,決無虛願;六方諸佛廣長舌,決無二言。隨順諸佛真實教誨,決志求生,更無疑惑,是名「信他」以教為他。
【略註】
前總述信願行義,今一一分述。首釋「信」義,大師將信開為「自他、因果、事理」三對六信。首標信自、信他,以彰信之根本。
「信自」有二義:一、信自性廣大,遍含十方國土;二、信我雖迷倒,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。大師先以理言「信自」,彰極樂雖在西方,亦不在心外,乃真心本具。即如常言「心佛眾生,三無差別」及「萬法唯心」之理,以此彰求往生非心外而求,正是返歸真心本體之還源妙術。故就「機」而言:
我雖昏迷倒惑,苟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。
所謂「我雖昏迷倒惑」,即顯淨土正機為凡夫眾生。雖是昏迷、顛倒、迷惑之凡夫,若回心願往,則決定往生,以極樂本在心中故。此即「信自」的根本,亦可謂修學淨土之根本。了知種種義理,即為成就此事。其所言內外一如之理,即為顯彰「回心即往、願生必生」義。其理性凡夫無由得證,但仰教生信則可。能信「一念回心,決定往生」,則理自在其中,此正所謂攝事理以無遺也。
所謂回心,即回心向佛。回心即生,一則因心無內外故,二則因有彌陀攝取不捨之誓願故(此為根本)。彌陀已圓證自心本體,圓彰萬德於極樂之依正莊嚴中。但以酬願度生,而示居西方。我雖生死凡夫,顛倒迷惑,散亂不淨,若回心向佛,願生淨土,則順佛本願,蒙光攝取,決定往生。能深信於此,則一切擔憂疑慮,自然消除。此是學修淨土之真實受用處,歷代祖師皆極力道破此事,令求生者,當信自己決定往生,安心念佛。諸祖為絕眾疑,對此皆有闡釋:
徹悟禪師言:
信願生即生。
曇鸞大師言:
願往生者,皆得往生。
善導大師言:
以佛願力,回心皆往。
故知,信自己一念回心,決定往生,蓋全憑「信他」故,以回心即入他力攝取也。故「信自」必待「信他」方能成就,一念回心,即是入於「信他」之處。
「他」即指釋迦、彌陀、及十方諸佛,全以佛為立信之本,不涉菩薩聲聞之輩(即如善導大師「就人立信」義)。於釋迦、彌陀、諸佛中,以信彌陀為主,釋迦、諸佛為輔。一為能說,一為所說故。
「信他」者:即信釋迦於此經中所說一日七日執持名號,決定往生。此是釋迦真語、實語,決非虛誑妄語。因有彌陀決定不虛之誓願故,其願言:「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故回心念佛,決定往生。大師言:「多障有情,依斯徑登不退。」此即阿彌陀佛不可思議功德之利,乃極難信之法,為令眾生無疑無慮、信受奉行,故一佛說之,而諸佛證誠。眾生稱念,若不生者,則彌陀即虛願,釋迦即誑語,諸佛即二言。善導大師彰此信他義更直接明瞭,其言:「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」
信自、信他,皆因佛力而起。有釋迦之真語,彌陀之誓願,諸佛之證誠,則信心自生。如《大經》言:「聞其名號,信心歡喜。」故淨土所言之「信」,全由聞知彌陀願力而生。所謂聞「他力」可乘,則「信心」自生也。
此「信他」,是淨土核心、肝要,千言萬語,皆為此信。蕅益大師雖廣言「六信」,若無此信,則一切皆成泡影;因有此信,念佛往生始乃真實不虛。廣說三經,可謂皆為成就此信也。
【要解】
「信因」者:深信散亂稱名,猶為成佛種子,況一心不亂,安得不生淨土?是名「信因」。
「信果」者:深信淨土,諸善聚會,皆從念佛三昧得生。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亦如影必隨形,響必應聲,決無虛棄,是名「信果」。
【略註】
「信因、信果」可合參,以因必有果,果不離因,一體無二故。所謂「諸善聚會,皆從念佛三昧得生」也。大師因果並舉,以因顯果,以果證因。
一代佛法,不離因果,然有世間因果,有出世間因果。善惡之業,感三界輪迴之果,為世間因果。修戒定慧,斷貪瞋癡,廣行六度萬行,圓滿無上菩提,是為聖道豎出解脫之因果。念佛往生,念佛成佛,則為淨土橫超之無上因果。
極樂世界已往生者,與諸上善人聚會一處,皆由念佛而生,所謂「同以無漏不思議業,感生聚會一處為師友,同盡無明,同登妙覺」也。
大師所言:「持名善根福德同佛故,圓淨四土,圓受諸樂。」即總攝因果於一體,此即淨土「念佛成佛」之無上因果,如種瓜得瓜、種豆得豆一般自然法爾自然。故信因則果自在其中,所謂「舉因則果必隨之」也。所謂「信因、信果」,即總攝於信「念佛必生,生即不退」之中,此正所謂「實相正印之所印」也。
「散亂稱名」者:指平生偶聞佛名,隨口而出,未能相續稱念者,即「一聞佛名,永為道種」之類。此等眾生,雖未能信受奉行,一向專稱,然一稱佛名,已為成佛種子,終必以此因緣得以度脫畢竟不退。
「一心不亂」者:即守志不二,一向專稱,終無改變者,必得往生。如大師言:「現生發願持名,臨終定生淨土。」「下至日念一聲,終身不替,便決定橫超。」能如是深信,是名真實「信因」,自爾則果在其中矣。
【要解】
「信事」者: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,依心所現十方世界,亦不可盡。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,最極清淨莊嚴,不同莊生寓言。是名「信事」。
「信理」者:深信十萬億土,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,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。
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,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。全事即理,全妄即真,全修即性,全他即自。我心遍故,佛心亦遍,一切生眾心性亦遍。譬如一室千燈,光光互遍,重重交攝,不相妨礙,是名「信理」﹝以法界為理﹞。
如此信已﹝此下明願﹞,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,而自心穢,理應厭離;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,而自心淨,理應欣求。
【略註】
學修淨土,當深信:「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,有世界名曰極樂。」此是釋迦之真語、實語。故大師言:「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,最極清淨,不同莊生寓言。」能如是信,是為「信事」。有事自有其理,故大師將「事、理」攝為一對,顯事理無礙之義。
若以理言,西方雖在十萬億佛土外,亦不出心外;求生西方,亦非心外而求,以心本無內外故。若執自心為內,西方為外,則為凡夫顛倒之見。
所謂「自心」、「我心」等,非指凡夫虛妄攀緣之心,乃指一切含靈本具之真心、佛性。極樂淨土,即此真心、佛性之顯現,以彌陀心淨,故其國土清淨,無有眾苦,故當欣求。而我今自心,顛倒迷惑,污穢不淨,故感得娑婆種種不如意事,而常受眾苦,故當厭離。
厭娑婆之穢,即棄捨虛妄不實之自心。此心污穢不堪,不可作為出離之道,不可依憑,故當捨離。
欣極樂之淨,即欣慕彌陀已圓滿成就之功德。極樂種種莊嚴,能令一切眾生離苦得樂,圓證無上菩提,故當欣慕。
若能以萬德洪名而莊嚴自身,常稱佛名,即是捨穢取淨之徑路﹝全修即性﹞。一字不識、一文不知之輩,但能稱名求往,則欣厭自在其中,自然暗合道妙,得生彼國,所謂「即事持達理持」也。故淨土一法,不在知與不知、解與不解,但能執持名號,則一切事理盡在其中,非捨事而別有理。大師雖論事理,實則意在以理輔事,以除執理廢事之偏。
念佛求生淨土,因往生而證無生,藉事而成就理,是淨土至極方便處。《彌陀經》處處言極樂莊嚴,顯淨土一法以信事為本。若執理廢事,言極樂在自心中,即未知淨土一門「指方立相、全事即理」之深意。蓮池大師即破此偏執言
著事而念能相繼,不虛入品之功;
執理而心實未明,反受落空之禍。
是故,善根淺薄之我等凡夫,寧可執事而老實念佛,莫徒好於理而反遭落空之禍。
蕅益大師攝諸宗教理,廣釋「信」義,以收群機。其事理、因果,多傍通途教理而論,欲攝他宗門人歸於淨土。然對淨土行者而言,當於「信自、信他」處著眼。深信佛願,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,此即淨土信仰之心要。大師於後言:
信願莊嚴一聲阿彌陀佛,圓轉五濁,不涉施為,唯信乃入,非思議所行境界。
能信於此,則「事理、因果」自攝其中。淨土一法「潛通佛智、暗合道妙」即在於此,故大師言:「持名一法,攝事理以無遺,統宗教而無外。」知此,則可安心稱名也。能安心稱名,則六信自然攝在其中。
細觀六信之釋,知前後互有潛通。如「信自」所言「一念回心」,即攝「信他」義。「一念回心」即是「因」,「決定往生」即攝「果」。一念回心,即生極樂,即通「事」;回心往生,光壽同佛,即顯自心性德,即攝「理」。
六信雖互攝,亦有主有從,以「信他」為本,餘即是從。但得其本,則六信皆攝。其因果一對,要在信因。為強化信因﹝我今持名必得往生﹞,而說信果﹝他持名者已往生故﹞。以有執理廢事者,故說信事,破其邪倒。以廢事之理,理亦不圓,故說圓理,破其偏執。故知事理一對,乃權宜之法,對待之藥。又所謂自他、因果自含事理,故知六信三對,含於自他、因果二對;二對又攝於信他信因中;此二信實為一信,在彌陀果覺說為「信他」,在眾生因心說為「信因」,正是自他不二、果徹因源義。信他者:即信彌陀本誓,重願不虛;信因者:即信我今稱念,必得往生。故知六信,唯是信:稱名必得生(因),依佛本願故(他)。此即六信之根本。《要解》雖廣言六信,然自始至終,處處顯彰「信他」深義,於信因、信果、信事亦略有涉及,而於信自、信理處則彰之甚少,多巧攝理於事中,挽信自於信他中,故知六信歸極於一信:即信「一聲稱念,圓轉五濁」,信「無藉劬勞修證,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。」簡言之,即信「稱名必生」也。故已修淨土者,但宜專稱佛名,深信「稱佛名號,必得往生」則足。其「事理、因果」亦自攝其中。若捨稱名而執於心性(信自)、理體(信理),反失根本,而有負大師廣釋信義之良苦用心。若未深歸淨土者,則可藉此六信以除疑,而安心稱名也。
善導大師論信心時,即?開他宗理論,純依淨土宗旨,言機法兩種深信:
一者決定深信: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,曠劫以來,常沒常流轉,無有出離之緣。
二者決定深信: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,無疑無慮,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。
此兩種深信,簡潔明瞭,直顯淨宗心要,攝「機、法」於一體,實為淨業行人之目足、指南。其義可與蕅益大師所言「信自、信他」互通,而其事理、因果,亦盡顯於「法」之深信中。
能深信「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」,則偷心自死,萬慮自息,自然一心歸命彌陀。
能深信「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」,則疑慮冰消,擔心自除,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
具此「兩種深信」,自不會被一切流俗知見,異端邪說,及他宗之「異見、異學、別解、別行」等之所破壞,而自安心不動,盡形稱名也。
【要解】
厭穢須捨至究竟此即事之理,方無可捨;欣淨須取至究竟,方無可取。故妙宗云:「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,亦非異轍。」設不從事取捨,但尚不取不捨,即是執理廢事。既廢於事,理亦不圓。若達全事即理信
,則取願 亦即理,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。故次信而明願也。
【略註】
此節詮釋「願」義。
願者即「願往生心」,此即信受之相,亦即一念回心處。但有真實願生心,即順釋迦之勸化、諸佛之證誠,順彌陀接引之誓願,決定往生。
願有「欣、厭」二義,厭即厭離娑婆,欣即欣求極樂。娑婆之苦,即是厭離之啟示;極樂之樂,即是欣慕之導引。真為生死者,知無常迅速,知生死可畏,感自身無力,自然厭離娑婆,欣求極樂。
凡夫在貪瞋煩惱心、無明業力海中,能生願往生心,即是宿善顯現之時,即是與彌陀願力感通之時,即是淨業成就之時,亦即往生決定時。此願心如污泥中所生之蓮花,與斷煩惱無關,善導大師言:「眾生貪瞋煩惱中,能生清淨願往生心。」故知願心與煩惱共成,與業力並在。雖有願生心,業力亦常相侵濕。凡夫之願心與無始以來的業力相較,實在微乎其微,縱有切願,亦難敵無始業力。善導大師於「二河白道喻」中,將貪瞋煩惱比之如深廣無邊之水火二河,將凡夫願生心,比之如四五寸之白道。所謂「貪瞋強故,喻如水火;善心微故,喻如白道」也。水火常交過濕道、燒道,即彰凡夫心中,常起貪瞋煩惱,污染願往生之善心、燒功德之法財。如此眾生,唯賴彌陀願力攝護,乘彼願力之道,得以渡過水火之難。乘彼願力之道,即不顧水火,正念直來,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故凡夫之心唯置於彌陀誓願中,始可安度彼岸。此即彰願生心於乘佛願力、一向專稱中。
一切皆虛,唯佛是真,歸命彌陀,一向專稱,即是真實願生相。此即欣厭取捨至極之道。所謂「厭穢須捨至究竟」者:即徹底看破自身現是生死凡夫,身心皆虛妄,不可依憑,當捨之盡淨。
「欣淨須取至究竟」者:即一心歸命彌陀,全托佛力,全信名號功德,而專稱佛名。
能徹底捨棄自我,歸命彌陀,即取捨至極義。大師於最後言:「唯深知其甚難,方肯死盡偷心,寶此一行。」即深彰取捨至極之義。
取捨與不取不捨同為成就無上菩提,殊途同歸,故古德言:「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,亦非異轍。」然淨土一法,與他宗不同,欣厭取捨,熾然所求。但能取捨至極,則即事成理,全他成自,如是取捨與不取捨大異其趣。雖異而猶同,同為成就無上菩提故;雖同而猶異,其方便力用迥異故。
不取不捨之理,瑩智慧之極,唯聖者有份。多障凡夫,唯依取捨之道成就法身慧命。究實而言,唯佛一人絕於取捨。如印光大師言:
夫未證妙覺,誰離取捨。三祇煉行,百劫修因,上求下化,斷惑證真,何一非取捨之事乎。須知如來欲令一切眾生速證法身,及與寂光,所以特勸持佛名號,求生西方也。
觀此,知自佛以下,無不取捨。然如禪宗之聖道,多喜自證佛果,故好不取不捨之理;淨宗偏依強緣,故獨唱取捨之道。二門宗旨迥別,須善簡別,不至以不取捨之理廢淨土取捨之道。印光大師對此言之甚詳,其言:
言取捨者,此約究竟實義為難(難者,反詰問也),不知究竟無取無捨,乃成佛已後事。若未成佛,其間斷惑證真,皆屬取捨邊事。既許斷惑證真之取捨,何不許捨東取西、離垢取淨之取捨?若參禪一法,則取捨皆非。念佛一法,則取捨皆是。以一屬專究自心,一屬兼仗佛力。彼不究法門之所以然,而妄以參禪之法破念佛,則是誤用其意。彼無取捨,原是醍醐。而欲念佛者,亦不取捨,則便成毒藥矣。夏葛而冬裘,渴飲而饑食。不可相非,亦不可固執。
善導大師上順佛心,悲憫於苦者,著眼於凡夫,更明彰此取捨之要益。其《般舟讚》言:
凡夫生死,不可貪而不厭;彌陀淨土,不可輕而不欣。
厭則娑婆永隔,欣則極樂常居。
隔則六道因亡,輪迴之果自滅。
因果既亡,則形、名頓絕也。
淨土諸祖對難易二道(聖淨二門)、要弘二門、正雜二行等之詳細分判(見後),皆顯取捨肝要。所謂捨穢土歸淨土,捨難行取易行,捨自力歸他力,捨雜行歸專修,皆是取捨。而種種取捨,皆為順從佛願。善導大師言:
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,彌陀佛名。
故知,取捨之義,願生之心,盡顯於「一向專稱」中。古今祖師,深知此要,故莫不取捨至極,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蕅益大師初以宗門自負,後因病而歸心淨土,然猶不捨參禪,以附「有禪有淨」之言。後遇知識,得識病根,純粹棄禪歸淨,覺熾然捨穢取淨,比之禪宗不取不捨,更為直接痛快。是故不參禪,不學教,不談玄,不說妙,唯事持名而已。
淨業行人,雖欣厭熾然,志在往生。然於自身禍福好壞、壽命長短,無須強求,一切任彼前業。但隨世緣念佛,命終自得往生。如印光大師言:「修西方人,今日死也好,再活一百二十歲也好,一切任彼前業,不去妄生計較。尚信願真切,報終命盡,便即神超淨域,業謝塵勞,蓮開九品之花,佛授一生之記矣。」
【要解】
言「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」者:名以召德,德不可思議,故名號亦不可思議信則便信
,擬議則不堪。名號功德不可思議,故使散稱為佛種,執持登不退也。
【略註】
此節詮釋「行」義。
所謂「散稱」者:即前面所言「散亂稱名」。「執持」者:即畢命為期,一向專念。佛名具無量德,能一向專念,仗佛名之德,則自然登不退。
經言「聞說阿彌陀佛,執持名號」:即聽聞名號功德、領受於心、一向專念。能一向專念,自然佛力攝取,住不退轉。不受他法所惑,自始至終,一心信向,一向專稱,心自安住不亂。縱雖煩惱熾盛,然知佛力不可思議,名號功德不可思議,故不顧煩惱厚重,唯一
念佛,決不捨此而別求他法,如此持而不捨,畢此一生,即「執持名號」。此執持即是「一心」。
《要解》最後顯彰此義即直截明瞭,言持名一法「無藉劬勞修證,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。」觀此,知「一向專念」即淨土所言「一心不亂」。蕅益大師釋為「信願專持名號」、「死盡偷心,寶此一行」等。善導大師釋為「一心信樂」、「一心願生」、「一心專念」等,天親菩薩則釋為「一心歸命」。雖言說不一,其義無別。世人則往往如印光大師所言:「以無信願之一心,與有信願之一心,敵體同觀。」無信願之一心,以斷惑為準,如事理一心。有信願者,無論斷惑與否,一向專稱,即是一心。
此就「信、行」而顯「一心」,若就心性而言,則別有「慈悲加佑,令心不亂」之深意。此義容後再論。
【要解】
然諸經示淨土行,萬別千差,如觀像、觀想、禮拜、供養、五悔、六念等,一一行成,皆生淨土。
唯持名一法,收機最廣,下手最易。故釋迦慈尊,無問自說,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。可謂方便行經中第一方便,了義中無上了義教經,
圓頓理經中最極圓頓。故云:「清珠投於濁水,濁水不得不清;佛號投於亂心,亂心不得不佛」也古人圓極語。
信願持名,以為一乘真因;四種淨土,以為一乘妙果。舉「因」則「果」必隨之,故以信願持名為經正宗。其四種淨土之相,詳在《妙宗鈔》,及《梵網玄義》,茲不具述。俟後釋依正文中,當略示耳。
【略註】
淨土法門雖以淨土三經為正依經典,然傍涉淨土之經典甚多,是故論及往生之業,亦自不同。有主念佛者,有主觀想者,有主修諸功德者。雖一一行成,皆生淨土。然唯有持名一法,收機最廣,下手最易,能令多障凡夫,依此徑登不退,故為最方便、最了義、最圓頓之無上妙法。
「收機最廣」者:上至等覺菩薩,下至五逆十惡,無不攝取。一代時教,唯此一法普被群機,遍透機宜,所謂「三根普被,利鈍全收」也,故其收機最廣。
「下手最易」者:良由此法不假方便,自得心開。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。無論上智下愚,無論在家出家,人人皆可遵行。有口即能稱,有心即能念。不分時節,不分地點,故其下手最易。
古德將佛名比之如清珠,言:「清珠投於濁水,濁水不得不清;佛號投於亂心,亂心不得不佛。」
清珠投於濁水,濁水自然清淨,此乃全憑清珠神力。佛號投於亂心,亂心亦自成佛,此即全憑名號功德之力。意顯淨土一法,不憑自己修為,全憑名號功德,故使凡心頓同佛心。此即是一乘真因,自感一乘妙果:「圓淨四土、圓見三身、圓證三不退」。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,此即是淨土易行橫超之處,迥異諸宗,橫超諸法。一部
《要解》,即彰此一乘因果,顯「念佛成佛」之妙義,故大師判「信願持名」為經正宗。若捨信願持名而別涉他宗他義,則非此經所宗,非淨土正義。
按:往生淨土,雖有種種行業,古大德歸結為二:一諸行往生,二念佛往生。雖一一行成,皆生淨土,然蕅益大師獨讚持名一法最方便、最了義、最圓頓。特別從眾行中拈出持名一行,欲使一切眾生捨諸行,而專稱佛名。以持名一法「下手最易、收機最廣」故,超越一切法門。故大師言:
一切方便之中,求其至直接至圓頓者,則莫若念佛求生淨土。
於一切念佛法門中,求其至簡易至穩當者,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也。
徹悟禪師亦言:
一切行門之中,求其最易下手,最易成就,至極穩當,至極圓頓者,則無如以深信願,持佛名號矣。且以念佛求生之因,必感見佛往生之果。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
念佛一法,古德將其大分為四種:
一實相念佛,二觀想念佛, 三觀像念佛,四持名念佛。
此四種念佛,大多視實相念佛為最高,視持名念佛為最下。然實相之理,甚深難解,難契眾機,高則高矣,而於凡夫眾生難得實益。所謂「機教時乖,難行難入」也。持名一行,看似淺顯,唯口稱佛名而已。然佛名即實相,佛名即清淨法體,佛名即真實智慧無為法身。一稱佛名,萬德齊彰,自契實相,自歸法體,當下圓滿,念念即佛。其行極易,而其利無窮。故似為最下,實為最上。蓮池大師對四種念佛之優劣有細辨,觀其大義,自可捨餘行而專持名號。其文言:
念佛復有多門,如實相念佛四種,乃至萬行回向等。實相之佛雖云本具,而眾生障重,解悟者稀;下此數門:觀像,則像去還無,因成間斷;觀想,則心粗境細,妙觀難成;萬行,則所作繁多,重處偏墮。唯此持名一法,簡要直接,但能繼念,便得往生。古人謂「既得見彌陀,何愁不開悟?」則不期實相而實相契焉。故念佛為修行徑路,而持名又念佛中之徑路也。
集淨土大成之善導大師,將「諸行」與「念佛」歸結為「要門」與「弘願」,顯諸行自力與念佛他力之別,使淨宗心要徹彰無遺。其 《觀經疏》言:
娑婆化主,因其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要門;安樂能人,顯彰別意之弘願。
其「要門」者:即此《觀經》「定、散」二門是也。「定」即息慮以凝心,「散」即廢惡以修善;回斯二行,求願往生。
言「弘願」者:如《大經》說:「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。」
此「要、弘」二門,是善導大師對整個淨土的細判。「要門」即
《觀經》十三定觀,及三福九品之散善;廣而言之,含攝聖道八萬行門。「弘願」則指彌陀四十八願;細言,則別指一切眾生念佛往生之本願王∣第十八願。
「要、弘」二門,攝盡淨土種種行業。然「要門」一途,多仗自力,其行猶難,攝機未普,雖可回向得生,未彰如來度生本懷,未顯彌陀超世悲願,故釋迦如來於
《觀經》中,藉此要門,別顯弘願。於流通文中,則捨方便要門,付囑持名(弘願)一行。善導大師教眼洞徹,深通佛心,彰其旨言:
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(要門);
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彌陀佛名(弘願門)。
此即「要、弘廢立之文」,徹彰淨宗心要,揭示出淨土的真正歸宿在弘願念佛,即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」。其文雖短,可謂筆力萬鈞,朗徹大千;淨土宗義,如撥雲見日,朗然獨耀。此「一向專稱」之義,即是善導大師對「弘願門」所言「善惡凡夫乘佛願力」之結示,亦是對第十八願「乃至十念」之詮釋。觀此,知「一向專稱」即是「乘彼願力」,定得往生。
歷代諸祖弘揚淨土,皆不越於此「要弘二門」大義。或偏於「要門」,倡萬善同歸,攝聖道眾機齊歸淨土;或別彰「弘願」,倡「一向專稱」之正義。
雖「諸行」與「念佛」皆得往生,然行有難易,利有遲速,攝機有廣狹之別。且諸行非本願行,與彌陀願力疏遠;念佛則是彌陀本願之行,與彌陀親近,偏蒙攝益。乃至十念,莫不皆往。故善導大師言:
一切善業回生利,不如專念彌陀號;
念念稱名常懺悔,人能念佛佛還憶。
又言:
萬行具回皆得往,念佛一行最為尊;
回生雜善恐力弱,無過一日七日念。
善導大師基於「要弘二門」之義,將往生行業分為「正行」與「雜行」;並將「正行」細分為「助業」與「正定業」,為淨土宗楷定了行業標準,為淨業行人指明了修學方向
--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其《觀經疏》言:
就行立信者,然行有二種:一者「正行」,二者「雜行」。
言「正行」者,專依往生經行行者,是名「正行」。何者是也?
一心專讀誦此《觀經》、《彌陀經》、《無量壽經》等;
一心專注思想、觀察、憶念彼國二報莊嚴;
若禮,即一心專禮彼佛;
若口稱,即一心專稱彼佛;
若讚歎供養,即一心專讚歎供養。
是名為「正」。又就此「正」中,復有二種:
一者「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業,順彼佛願故」。
若依禮誦等,即名為「助業」。
除此「正、助」二行以外,自餘諸善,悉名「雜行」。
若修前正助二行,心常親近,憶念不斷,名為無間也。
若行後雜行,即心常間斷,雖可回向得生,眾名疏雜之行也。
此正雜二行分判,明瞭往生正定業唯在念佛,讀誦、觀察、禮拜、讚歎供養四種為助業,自餘諸善,則悉為雜行。常修正行者,順彼佛願,心常親近,憶念不斷,是為無間之業,必定往生。若行雜行,則不順佛願,心常間斷,必須回向,方可得生,故為疏雜之行。為深顯正雜得失,善導大師
《往生禮讚》言:
若能如上,念念相續,畢命為期者,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。何以故?無外雜緣得正念故;與佛本願得相應故;不違教故;順佛語故。
若欲捨專修雜業者,百時稀得一二,千時稀得三五。何以故?乃由雜緣亂動失正念故;與佛本願不相應故;與教相違故;不順佛語故;繫念不相續故;憶想間斷故;回願不殷重真實故;貪瞋諸見煩惱來間斷故;無有慚愧懺悔心故;又不相續念報彼佛恩故;心生輕慢,雖作業行,常與名利相應故;人我自覆,不親近同行善知識故;樂近雜緣,自障障他往生正行故。
何以故?餘比日自見聞:諸方道俗,解行不同,專雜有異。
但使專意作者,十即十生;修雜不至心者,千中無一。
此二行得失,如前已辨。仰願一切往生人等,善自思量。已能今身,願生彼國者,行住坐臥,必須勵心克己,晝夜莫廢,畢命為期。上在一形,似如少苦;前念命終,後念即生彼國。長時永劫,常受無為法樂,乃至成佛,不經生死,豈非快哉!應知。
觀此,知專修正行者,十即十生,百即百生也;捨專修雜業者,則百中稀得一二,千中稀得三五往生者。學淨土者,豈可捨萬修萬人去之正行,而執千中無一之雜行?當捨雜行歸正行,藉助業入正定業。
善導大師判稱名為正定業,源於「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之本願。此願唯以「乃至十念」為往生之行,故唯有稱名「順彼佛願」,與彌陀「親、近」。其餘眾行,則非本願行,不順佛願故,雖可迴向得生,然與彌陀「疏、遠」。讀誦、禮拜等助業,雖非正定業,卻能顯彰、達成正定業,故亦稱為正行。若歸於正定業,助業自然攝於其中。此經貶少善不生,唯標稱名一行,即純彰正定業。故知
《彌陀經》即為開顯、流通第十八願,諸佛護念證誠者,亦即護念證誠第十八願也。
第十八願是「本願王」(亦稱「王本願」),是彌陀肝心,諸佛教眼;是三經之指歸,淨土之眼目,往生之證據。廣說三經,即為導歸於此。善導大師玄心獨悟,透徹佛心,可謂獨步千古。印光大師盛讚善導和尚及其專修之旨,言:
善導和尚,係彌陀化身。有大神通,有大智慧。其弘闡淨土,不尚玄妙,唯在真切平實處,教人修持。至於所示「專、雜」二修,其利無窮。「專」修謂身業專禮,口業專稱,意業專念。如是則往生西方,萬不漏一。「雜」修謂兼修種種法門,回向往生。以心不純一,故難得其益;則百中稀得一二,千中稀得三四往生者。此金口誠言,千古不易之鐵案也。
自古以來,論淨土者常多,唯善導大師於正雜二行辨之最為明細。觀其「正、雜」二行之得失,自然歸於正定業,專稱彌陀名。偏依善導之法然上人便依此而大倡「一向專稱」之法要,言:
欲速離生死,二種勝法中,且擱聖道門,選入淨土門。
欲入淨土門,正雜二行中,且拋諸雜行,選應歸正行。
欲修於正行,正助二業中,猶傍於助業,選應專正定。
正定之業者,即是稱佛名,稱名必得生,依佛本願故。
此義甚契善導大師專修之旨,常醒於耳目,自可除無始見網,消種種疑慮,而歸於一向專稱之光明大道。
自善導大師開啟一代宗風以來,莫不視持名為淨土正行。雖諸宗齊歸淨土,並各以自宗理論詮釋淨土,使淨土一宗於神州四野遍地開花,競放異彩。然持名一法,可謂一枝獨秀,薪傳不絕。田野鄉村,無處不聞嘹亮清爽的念佛聲。誠如天親菩薩所言:「梵聲悟深遠,微妙聞十方」也。
第四、明力用
【要解】
第四明力用:此經以「往生、不退」為力用。
往生有四土,各論九品,且略明得生四土之相:
若執持名號,未斷見思,隨其或散或定,於同居土分三輩九品。
若持至事一心不亂,見思任運先落,則生方便有餘淨土。
若至理一心不亂,豁破無明一品,乃至四十一品,則生實報莊嚴淨土,亦分證常寂光土。
若無明斷盡,則是上上實報,究竟寂光也。
「不退」有四義:
一、念不退:破無明,顯佛性,徑生實報,分證寂光。
二、行不退:見思既落,塵沙亦破,生方便土,進趨極果。
三、位不退:帶業往生,在同居土,蓮華托質,永離退緣。
四、畢竟不退:不論至心散心,有心無心,或解不解,但彌陀名號,或六方佛名,此經名字,一經於耳,假使千萬劫後,畢竟因斯度脫。如聞塗毒鼓,遠近皆喪;食少金剛,決定不消也。
復次,只帶業生同居,淨證位不退者,皆與補處俱;亦皆一生必補佛位。
夫上善一處﹝根據了了﹞,是生「同居」,即已橫生上三土。一生補佛,是位不退,即已圓證三不退。如斯力用,乃千經萬論所未曾有﹝從來未經道徹如此﹞。較彼頓悟正因,僅為出塵階漸,生生不退,始可期於佛階者,不可同日語矣﹝鐵案﹞。宗教之士,如何勿思?
【略註】
佛法之妙,貴在功用,故辨宗後明其力用。此經力用有二:(1)往生,(2)不退。凡念佛者,必得往生;一得往生,即圓證三不退。
觀淨土經論及大師後文,知「往生、不退」各有二義:即「當下往生」與「臨終往生」,「現生不退」與「往生不退」。此義於正文中有明示,今略提其要,容後再論。
為顯往生不退之殊勝,大師先以通途教理論四土的次第差別,以顯斷惑之深淺,此就自力修證而論。若仗阿彌陀佛願力,則往生不退別有深意。大師言:
夫上善一處,是生同居,即已橫生上三土。一生補佛,是位不退,即已圓證三不退。如斯力用,乃千經萬論所未曾有。
大師初順常途略論四土次第、四種不退(隨他意),今一轉而釋「上善一處」乃「橫生四土,圓證三不退」,「如斯力用,乃千經萬論所未曾有。較彼頓悟正因,僅為出塵階漸。」此即大師捨通途教義,顯此經力用,揭示淨土正義(隨自意)。淨土一教之利益,獨出諸宗諸教之上,於此可見矣!此亦淨宗難解難信之處,故極力勸言:「宗教之士,如何勿思!」
《要解》處處言及通途「次第四土」與極樂「圓具四土」之別,研習《要解》,當於特別之處細加著眼,方能明瞭淨土不共之旨。
今略引其言,以明其要:
一、今云「極樂世界」,正指「同居淨土」,亦即橫具上三淨土也。
二、同居眾生,以持名善根福德同佛故,圓淨四土,圓受諸樂。
三、今同以無漏不思議業,感生俱會一處為師友。同盡無明,同登妙覺。
是則下凡眾生於念不退中,超盡四十一因位。
四、持名者,光明壽命同佛無異。
五、嗟乎!凡夫例登補處,奇倡極談,不可測度。
六、唯極樂同居,一切俱非,一切俱是。十方佛土,無此名相,無此階位,無此法門。
觀此,可明極樂淨土有別於十方諸佛淨土,乃十方佛土所無。故不可以通途四土之義,論極樂淨土。如此殊勝利益,全仗彌陀大願。故大師言:
非持名之奇勳,彌陀之大願,何以有此?
持名一法,行極平常,益極殊勝,故難知難信。大師言:
同居一關,最難透脫。唯極樂同居,超出十方同居之外。
了此,方能深信彌陀願力;信佛力,方能深信名號功德。
讀《要解》者,能知此義,方能不執通途四土之義,而深信「眾生生者,皆是阿鞞跋致。與諸上善人,聚會一處。」
天臺四土之說,流傳既久,故多依附其義而論淨土,此即諸宗融混所生之弊。大師於 《靈峰宗論》中將四土細分為「橫、豎」二門,方還淨土本源。其文言:
然此四土,有「橫」有「豎」:
若以自修行力,斷盡見思,方出同居而入方便;斷盡塵沙,兼破無明,方出同居、方便,而入實報;斷盡無明,方出同居、方便、實報,而入寂光;即名為「豎」。
若仗阿彌陀佛願力,未斷見思,即能出娑婆穢,生極樂淨;既生極樂,即於彼土,得證「方便、實報、寂光」三種淨土,不必捨身受身,然後證入,故名為「橫」也。
是故:若依自修行力,則四教並名「豎入」。
唯依阿彌陀佛願力,始可「橫超」也。
以此眼目觀 《要解》,則於「橫、豎」四土義,可了如指掌矣。
通途法門,但憑自力而豎出,依自身修為深淺而有四土差別。
淨土法門,依彌陀願力而橫超,圓證四土,圓見三身,圓證三不退。如此殊勝力用,乃千經萬論所無,唯淨土一門獨有。宗門、教下雖有頓悟之因,然猶須漸次斷除無明煩惱,生生不退,方可期於佛果。理雖頓悟,事則漸修。故聖道之頓教與淨土相比,猶為漸教也。明瞭橫豎四土義,方能從融混中揀別出淨土宗義。故大師言:
具論四種淨土,必先明「橫、豎」之致:豎則土土相殊,橫則土土相即。
唯其殊也,故見思未盡,不離同居;塵沙未盡,不離方便;無明未盡,不離實報。
唯其即也,故九界眾生,應念能睹佛境;圓滿妙覺,時時應現十方。
淨土一法,力用超絕,但只信願莊嚴一聲阿彌陀佛,即圓轉五濁。念念是佛,念念圓明,無餘無欠。圓頓直接,無過於此。蓮池大師亦彰此經力用言:
一念頓超,片言即證,力用之妙,何可思議?
其餘法門,或浩博而難持,或幽深而罔措。今但片言名號,便入一心。既得往生,直至成佛,即方便而成圓頓。神功勝力,不歸此經,將誰歸乎?
一代時教,法門雖多,唯持名一法,使凡夫而登補處,超盡四十一因位。知此,方知此經力用之不可思議。如印光大師言:
若知自是具縛凡夫,通身業力,匪仗如來宏願力,決難即生定出輪迴,方知淨土一法,一代時教,皆不能比其力用耳。
第五、明教相
【要解】
第五教相:此大乘菩薩藏攝;又是無問自說,徹底大慈之所加持。能「令」末法多障有情,依斯徑登不退。故當來經法滅盡,特留此經,住世百年,廣度含識。阿伽陀藥,萬病總持,絕待圓融,不可思議。
《華嚴》奧藏願王,《法華》秘髓成佛,一切諸佛之心要,菩薩萬行之司南,皆不出於此矣。欲廣歎述,窮劫莫盡,智者自當知之。
【略註】
古來諸祖判淨土宗之教相,因所宗不同,各有特色,若能通觀,則能從不同角度瞭解淨土之教相,而對淨土之認識則會更明瞭、透徹。為易於瞭解
《要解》脈絡,易於把握念佛「至直捷、至圓頓、至簡易、至穩當」之大義,今略將淨土判教之源流同述於下,前後通觀,以明淨宗教相之綱要。
淨土判教之始,源於龍樹菩薩。釋迦如來一生說法雖多,龍樹菩薩歸結為「難易二道」。其 《易行品》言:
佛法有無量門:如世間道,有難有易,陸道步行則「苦」,水道乘船則「樂」。
菩薩道亦如是:或有勤行精進;或有以「信」方便,易「行」疾至阿惟越致。
阿彌陀佛本願如是:若人念我,稱名自歸,即入必定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故常應憶念。
龍樹菩薩言難行道勤行精進,修「諸」難行,「久」乃可得,或「墮」聲聞辟支佛地,重於舉三千大千世界。易行道則但以「信」為方便,稱名自歸,即入必定。其易行之根源,則因有阿彌陀佛本願故。
龍樹菩薩後,曇鸞大師繼承「難易二道」判,並大彰其義。 《往生論註》言:
謹按龍樹菩薩《十住毗婆沙》云:菩薩求阿毗跋致,有二種道:一者難行道,二者易行道。
「難行道」者:謂於五濁之世,於無佛時,求阿毗跋致為難。此難乃有多途,粗言五三,以示義意:一者外道相善,亂菩薩法。二者聲聞自利,障大慈悲。三者無賴惡人,破他勝德。四者顛倒善果,能壞梵行。五者唯是「自力」,無「他力」持。如斯等事,觸目皆是。譬如陸路,步行則「苦」。
「易行道」者:謂「但」以「信佛」因緣,願生淨土,乘佛願力,便得往生彼清淨土。佛力住持,即入大乘正定之聚。正定,即是阿毗跋致。譬如水路,乘船則「樂」。
曇鸞大師於難行道所以難,釋之雖詳,其根本原因則在:「唯是自力,無他力持。」易行道所以易,則因有彌陀本願力故:「但以信佛因緣,願生淨土,乘佛願力,便得往生彼清淨土。」此易行道乃「上衍之極致,不退之風航。」故
《往生論註》最後即總結其指歸言:
愚哉!後之學者,聞「他力」可乘,當生「信心」,勿自局分也。
曇鸞大師「難易二道」判釋,為中國淨土宗判教之始,首次確立了淨土宗有別他宗之特有獨立的地位,為中國淨土宗之形成與發展奠定了深厚基礎。後之弘揚淨土者,大多以此為指南而闡揚其義(下
啟天臺、西河、長安等)。或彰難行道之難而導歸淨土,或顯易行道之易而直指心要。千開萬閉,皆不離於此。繼承曇鸞大師判教者,首即西河道綽禪師。道綽禪師私承其法脈,將「難易二道」別判為「聖淨二門」,顯彰其義。其
《安樂集》言:
問曰:一切眾生,皆有佛性,遠劫以來,應值多佛,何因至今,仍自輪迴生死,不出火宅?
答曰:依大乘聖教,良由不得二種勝法,以排生死,是以不出火宅。何者為二?一謂「聖道」,二謂往生「淨土」。其「聖道」一種,今時難證:一由去大聖遙遠,二由理深解微。是故
《大集月藏經》云:「我末法時中,億億眾生,起行修道,未有一人得者。」當今末法,現是五濁惡世,唯有「淨土」一門,可通入路。
道綽禪師之判,彰末法眾生,唯一出離之緣,只有念佛求生淨土。一代時教,法門雖多,道綽禪師言:「若教赴時機,易修易悟;若機教時乖,難修難入。」故道綽禪師根據時代與根機而選擇教法,在其
《安樂集》中引用大量經證,為末法眾生選出唯一可行之道,即是稱名念佛。
道綽禪師親傳弟子善導大師,集淨土大成,楷定古今謬誤,闡揚淨土正義,大開宗風。其德行與思想,萬代之下,猶能感發人之信心。功蓋萬世,窮劫難讚。大師判其餘法門為「漸教」,淨土一門為「頓教」,言:
纓絡經中說漸教,萬劫修功證不退。
觀經彌陀經等說,即是頓教菩薩藏。
聖道八萬四千法門,皆以「自力」了生脫死,乃釋迦本師隨機施教之法。誠如善導大師所言:
佛教多門八萬四,正為眾生機不同。
門門不同名漸教,萬劫苦行證無生。
淨土一門,則別仗「佛力」而橫超,但稱佛名,即登不退。易行疾至,千穩萬當,一生成就。故善導大師言:
種種法門皆解脫,無過念佛往西方。
上盡一形至十念,三念五念佛來迎。
直為彌陀弘誓重,致使凡夫念即生。
善導大師在「難易二道」判的基礎上,除有頓漸之判,更將淨土一門細判為「要門」與「弘願門」,使淨土宗旨更為明朗。此是善導大師對淨土的卓越貢獻,釐清了三經脈絡。以自力修諸功德回向求往,是為「要門」;憑彌陀願力,專稱佛名,乘願往生,則為「弘願門」。此「弘願門」即龍樹、曇鸞所判之他力易行道,是淨土行人之真實歸依處。釋迦如來廣開「要門」,即旨在顯彰此真實「弘願」。所謂:
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(要門),
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,一向專稱彌陀佛名(弘願門)。
一向專稱彌陀佛名,即淨土宗旨,亦為善導大師開宗之宣言。故善導大師力擎「一向專稱」之法炬,輝耀古今,遠近霑益,無不歸向。
善導大師集淨土大成,對淨土之判教周詳、完備,其「要弘二門」、「正雜二行」之細判,是入淨土門之金剛正眼。藉此開顯,淨宗要義,一目了然。淨土宗因善導而成熟,故被尊為淨土宗之實際開創者,更有尊為「高祖、吾家、宗祖」者。唐宋以後,因諸宗融混,各宗教理競相滲入淨土;又因曇鸞、善導等之著疏失傳於中土,故後來祖師判教則多傍依通途教下,有依天臺,有依賢首。因傍附於教下,故其淨土思想中多涉他宗教義,以釋他宗行人對淨土之誤解,並藉此巧攝禪教而歸淨土。學淨土者,須善知此義,方能甄別唐宋以後諸祖施化之方便,及真實之歸趣。
蓮池大師對一代時教之分判,不出龍樹菩薩難易二道。因未見曇鸞、善導之註疏,故於難易二道未有詳細發揮。其思想多傍依賢首宗十玄門之理,彰淨土不可思議之處,判此經為「菩薩藏攝,又為頓教所攝,復兼通前後二教終圓二教。」其言:
通「前、後」者:以一切眾生念佛,定當成佛,即定性闡提皆作佛故。
攝於「頓」者:蓋謂持名即生,疾超速證,無迂曲故,正屬於頓。以博地凡夫,欲登聖地,其事甚難,其道甚遠。今但持名,即得往生;既往生已,即得不退。可謂彈指圓成,一生取辦。如將寶位,直授凡庸,不歷階級。非漸教迂迴屈曲之比,故屬頓義。
蕅益大師將一代時教分為「橫、豎」二途,於「橫、豎」二義中,亦自攝「難易、頓漸」等義。其 《靈峰宗論》言:
出三界火宅,有「橫」、「豎」兩途:
以「自力」斷惑超生死者,名「豎出」三界,事「難」功「漸」。以「佛力」接引生西方者,名「橫超」三界,事「易」功「頓」。
遠祖云:功高易進,念佛為先。經云:末世億億人修行,罕一成道。唯依念佛,可得度脫。如乘船渡海,不勞功力。
蕅益大師此說,與曇鸞、道綽二祖所判之難易二道、聖淨二門,同一意趣。顯淨土一法別仗佛力橫超之義。此
《要解》即全顯此義,言淨土一法:「無藉劬勞修證,但持名號,徑登不退。」
蕅益大師初習禪、教、律,最後歸心淨土,方體悟淨土一法,比禪宗更為接痛快。是故盡捨一生修學,而寶此念佛一行。其對此經的教相判釋略與蓮池大師不同,大師依天臺判此經教相純為無問自說之大乘菩薩藏,此「大乘」即絕對圓融之一乘圓教,
《華嚴》奧藏,《法華》秘髓,皆不出於此。大師所判,彰天臺之純圓,乃至賢首之全圓,皆不出此經之外。可見此經正是全圓、純圓;非但至頓至圓,而又至簡至易,可謂「頓中頓、圓中圓」也。故大師言是「方便中第一方便,了義中無上了義,圓頓中最極圓頓」也。
蕅益大師雖依天臺判教,實暗顯淨土「方便、易行、橫超」之不共宗旨。此實有別於天臺圓教義,天臺乃豎出難行道之圓教,淨土則為易行橫超之圓教也。一豎一橫,力用迥別。知此,始能明瞭其判教的特別之處。
《要解》處處涉天臺教義,一則權借通途教相釋淨土法義,一則示通途教理之難知、難行、難證,而歸向淨土。大師最後即吐露其心聲,言:
唯深知其甚難,方肯死盡偷心,寶此一行。
研習 《要解》,須前後通觀,尋其脈絡,方能了知「難易二道」交相輝映之趣。捨難取易之義,則了然可知矣。
近代印光大師判一代時教大抵同上諸說,可謂融攝了諸師之義,只是又別言為「通途」與「特別」二門,略引一言以明其大義。其言:
仗「自力」者,名「通途法門」;
仗「佛力」者,名「特別法門」。
由茲,捨去「自力」,注重「佛力」,冀娑婆具足惑業之含識,現生同赴蓮池。
觀諸大德之判教,雖各有所宗,但無不彰顯淨土易行橫超之旨,彰彌陀本願不可思議功德。大抵皆不出頓圓之旨,蓮池大師雖有「華嚴全圓,此經分圓」之論,然
《疏鈔》廣通《華嚴》之十玄門,論淨土事事無礙之理,亦可謂隱彰全圓之義。只因其「《疏鈔》之作,正當狂禪風靡之際,故不得不權宜善巧,俯就群機,而作方便之談。所謂大權菩薩,曲被當機。應病與藥,時節因緣應爾也。」
細究淨土頓圓之旨,實與他宗所言頓圓有相同與不同之處。若論其理,同為頓圓(相同處);若論力用,則餘法皆漸,唯淨土至頓(不同處)。以其他聖教,但憑自力,雖具圓融之理,淺陋根機,莫明其旨,難得其益。故法雖圓頓,但以行人機淺,頓法成漸,圓法成偏。淨宗則不然,全仗佛力,人人能行,但信願稱名,皆得真實之利,不勞斷惑,橫超三界;乃至萬年三寶滅後之機,若聞此法,亦可得度。如善導大師言:
萬年三寶滅,此經住百年,
爾時聞一念,皆當得生彼。
如此力用,非餘法能及。誠知,淨土實為頓中之頓、圓中之圓也。善導大師判餘法總為漸教,唯淨宗為頓教,其義深遠矣。
一代時教,不出「難、易」二道。一仗自力,一仗他力。仗自力故難,仗他力故易。能明瞭此義,再研習
《要解》,則知《要解》自始至終,將「難、易」二道無不貫穿其中。善加體會,始能了知其義之所歸。
現將淨土諸祖之判教大義,列表如下,以供參酌。
問:大乘佛法,以自利利他為本;修淨土者,厭苦趨樂,似專自利,何以稱此法為大乘菩薩道?
蓮池大師言:「求生淨土,正為見佛聞法,得無生已,還來此世,救苦眾生。是菩薩行,非聲聞道。」
淨土一法,以三根普被圓頓妙法廣利眾生,以自利成就而得利他成就。無論上中下根,凡求生淨土,皆能疾速圓滿無上菩提,成就自利利他功德,所謂「自利即能普利一切」也。故
《大經》言:
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得聞無量壽佛名號,發一念信心,歸依瞻禮。當知此人,非是小乘;於我法中,得名第一弟子。
凡夫入菩薩位,位臨佛果,乃通途教理所無,唯極樂淨土獨具。然知此者甚少,大多視淨土為一方便之法,非究竟之道,不知此法乃即方便而達究竟,故不願修持。如印光大師言:
淨土法門,乃如來一代所說諸法門中之特別法門,不得以一切法門之修證相比而論。現在許多大聰明人,視淨土為小乘,不但自不修持,且多方辟駁,破人修持。不知此法乃凡聖同修之法,將墮地獄之業力凡夫,能念佛名,即可直下往生。
大矣哉!淨土法門也。可憐哉!不唯不修持,而復辟駁之大聰明人。幸矣哉!愚夫愚婦,信願持名,得與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同為伴侶。
八萬四千法門,唯持名一法,收機最廣,下手最易,獲益最勝,聞名欲往生,皆悉到彼國,自致不退轉。故釋迦如來,特留此法,普利一切。
《大經》言:
當來之世,經道滅盡,我以慈悲哀愍,特留此經,止住百歲。
其有眾生,值斯經者,隨意所願,皆可得度。
《法滅經》言:
首楞嚴經先滅,以次諸經,悉皆滅盡;獨留無量壽經,度諸眾生。
《疏鈔》云:
今謂諸經悉滅,此法獨存,念佛一門,廣度群品。則諸經已滅而不滅,即是以「一」存「餘」,流轉無盡,正總持之謂也。
觀此:知淨土一法是一代教法之終極指歸,正法永住,唯賴淨土。可謂根機愈劣,稱名愈盛;時機愈下,淨土愈昌。能深明此殊勝力用,始知「釋迦所以興出世,唯說彌陀本願海。」故印光大師言:「一代時教,皆念佛法門之註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