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冥問答錄
一問:先生昔年曾作冥判,然否?
答:然。世人聞之,皆以為怪,然自余視之,事屬平常,無足怪者。
二問:此係何時之事?
答:係光緒庚子(一九○○)年間事,時余年十九。
三問:所任係何種職務,屬何部下,職員若干?
答:屬東岳部下,然余始終未見東岳,僅於執行後將公事呈報而已。余時任分庭庭長,另有陪審員四人,奉事鬼卒,不計其數。
四問:任冥判幾年,每日皆往否,轄何疆界?
答:前後四五年,每日皆往,所轄為華北五省。
五問:冥司何故以先生為判官?
答:余亦曾託同事調查其故,據云:余數世前曾為冥判,夙因所牽,故復為耳。
六問:冥司有規定法律否?先生未習其律何能判斷無差?
答:似未見有規定法律,但提案判決,自中肯綮,初不費思考也。
七問:先生所司屬何類事件?
答:余所司為人死後十個月以內之善惡事件,逾期則另有主者。
八問:曾見閻羅否?
答:始終未見。
九問:人之善惡,鬼神何以能悉知悉見,記錄無遺?
答:鬼神能視於無形,聽於無聲,人世間種種思想行為,鬼神自能悉知悉見,記錄無遺。又鬼神能視人頭上紅黃白黑等光,而知其行為思想之善惡。
十問:罪鬼亦有狡辯者否?
答:極多,罪鬼對其罪惡亦必極力狡辯,及示以確實證據,始俯首無詞。曾審一鬼,作惡多端,蓋其人生前外修偽善,造陰惡,對其所犯,極力否認。余觀其罪如山積,證據確鑿,亟欲加刑,不意其鬼忽誦《金剛經》,左右陪審者見其頂現紅光,急請停審。余疑其受賄徇情,仍欲加刑,乃鬼誦經不已,左右亟請余肅立。余曰:「余為庭長,何以向罪犯肅立?」左右曰:「非也。此鬼頂上佛光已現,審之則有褻瀆,不如停審。」余時見彼等垂手立,狀極莊敬,因問曰:「此案如何辦理?」曰:「莫如判其投人胎數次,使其不能憶念《金剛經》時,再治以罪可也。」余曰:「使投人胎,豈非便宜於彼;且投胎數次,則受報當在數百年後,豈不遲誤?」左右曰:「使其投暫生即死胎,數歲即已數世矣,蓋彼造業有造業之果報,誦經亦有誦經之功德,二者皆不可沒,他日分別受報,兩無差忒也。」余遂允之。
十一問:人死以後,其神志是否惝恍如夢中,抑清醒如平時?
答:清醒如生時。
十二問:入冥在每日何時,審案時間多少?
答:最初在每日晚間,其後日間亦能往,但須在下午,來去皆乘肩輿,行走甚疾。審案時間,每次數小時,然遇複雜案件,亦有延長至數日者,但此類案件極少耳。
十三問:入冥時身體是否現睡眠狀態?
答:入冥時,身臥床上,狀似熟眠,不飲不食,亦不饑渴。或時當入冥,而親朋忽至,又不便以此事告之,則瞑目對答,狀似失眠,客如有問,亦可隨答,但不能出語發問,亦不記憶與客作何語耳。
十四問:由冥回陽,精神亦覺疲倦否?
答:精神微倦,狀似失眠。
十五問:冥間亦有飲食否?
答:有。但不許飲食。
十六問:冥官服裝如何?其公文程式又如何?
答:余為冥判時,尚在遜清年間,故其服裝及公文程式,均與滿清無異;但至民國以後,恐又已改從新制矣。
十七問:冥官亦有俸祿否?
答:有。但對人毫無用處,故未領取耳。
十八問:冥刑分多少種類?
答:冥刑種類甚多,較之陽世慘酷百倍,若自今人視之,必以為慘酷之刑矣。然就余經歷,人類寧在人世受刑,切不可在冥司受刑也。陽世受刑,刑畢即止,陰司則刑後又須再刑,譬在陽世殺害十命,罪止一死,陰司則必用刑十次,刑畢再判其轉生十世,皆被人殺斃;至於鋸解、碓磨、刀山、油鍋等刑,皆係實有,孽報可畏,有如此者。
十九問:冥司所最重者,為何種之德行?所最惡者,為何種之罪業?
答:冥司所最重者,男為忠孝,女為節孝,此二種人雖有罪業,亦必為之減輕,所最惡者為淫殺二業,殺業又較淫業尤重,至若因淫而殺害人命者,則二罪俱發,罪加一等。古人云:「萬惡淫為首,百善孝為先」,誠非虛語也。
二十問:冥司既無成文法律,則罪輕罪重,如何衡量?
答:此視其犯罪之動機與所生之結果,衡情酌理,以定輕重。今姑以竊盜為喻,如竊者本迫於生計,非有妄用;或被竊者係一富人,數又不大,於富人生計,並無影響,富人視之,亦不甚惜;又或所竊者係將攜往嫖賭煙酒不正當用途之錢,則其罪尚輕。萬一富人被竊,使婢僕受責,以致氣憤自殺者;或貧人買米買藥之錢,因失竊而致餓斃或病之者;或被迫還挺身回鬥以致殺人命者,則案情甚重,又不可以尋常竊案視之矣。
二一問:冥司判罪亦間有錯誤否?
答:否!冥司對於犯人罪狀皆早有精密調查及確實證據,故審判極為公允,從無錯誤之事。
二二問:吾人一日之間,一生之內,念起念滅,不知多少,為善為惡,即自己亦不能盡記,冥司記人功過,瑣細必錄,又何其不憚煩如此?
答:人之思想,如念起念滅,旋作旋忘,如空中鳥跡,水面浮漚,所關係者至微,則冥司亦不予記載。如一心專注,念念不離,則雖未見之行為,亦有功罪可錄;若由想成行,則功罪愈顯矣。
二三問:大修行人,死後亦須到冥司聽判否?
答:冥司所管者皆業中人,或庸碌無大善惡者;若大修行人,死後立登天界,不由冥府經過,若是者冥冊無名,無可審判也。其或昇天稍緩,尚須由冥府經過者,冥官或避位迎之,其魄漸行漸高,如步雲梯,及近庭案,則高齊屋脊矣。若是者點名一到,隨登天界,亦無可拘繫也。
二四問:冥司亦有洋人否?若有洋人,則彼此言語如何會通?若無洋人,則洋人死後,歸何處審判?
答:余為冥判適值庚子歲,八國聯軍攻破北京之後,中外軍民,死者甚多,冥中曾見少數洋人到案。然冥中亦有自能通其語言,又嘗受理一死難提督名×××者,亦有忠誠衛國慷慨捐軀者,余親見彼等均直升天界,未嘗提審。且中國冥府已非一處,則歐美各國亦知另有冥府,方合情理也。
二五問:冥府何以常用陽人為冥差?
答:因富貴中人,其第宅常有眾神守護,其左右給使之人,又多年輕力壯,陽氣旺盛,故鬼役不能近其病榻;譬之武將病歿營中,其四週警衛森嚴,槍砲林立,營內兵士,又皆少年,陽氣蒸灼,鬼役無法近前,故必用生魂攝之,方可到案也。
二六問:刀殺及其他慘死之鬼,身首不全,其靈魂與平常病歿之鬼,有分別否?
答:其靈魂具全,無異常鬼,惟面目稍覺模糊,又傷處帶有血痕,且容貌慘戚,若有痛苦耳。
二七問:鬼亦有消滅之期否?
答:有。余所見故鬼,遠至宋元而止,至於唐代以上之鬼,絕對未見。殆因年代過久,早歸消滅矣;除非成仙成佛,不能萬古長存也。
二八問:人由少至老,容貌漸變,鬼之容貌,是否亦逐年衰老?
答:鬼之容貌與其病歿之時相同,似不因歲久而變衰老。
二九問:陰間亦有晝夜及日月星辰否?
答:陰間亦有晝夜與陽世同,惟絕未見日月星辰,其情形有似四川大霧及華北黃沙天氣相似,不及陽世之明朗也。又每日八時後至十一時止,鬼畏陽氣之薰灼,皆避匿陰暗之處,午後漸多外出矣。
三十問:陰間亦有寒暑四時否?
答:有。惟夏日不及陽世之熱,冬則較陽世尤寒。
三一問:陰間亦有飲食否?陽人所化紙錢,陰間能受用否?
答:亦有飲食,其蔬菜亦有多種。陽人所化紙錢,彼等亦可用以購物。
三二問:亦係每日三餐否?
答:每食一次,可飽多日,並非日必三餐也。
三三問:亦有睡眠否?
答:亦有床榻褥等。但未見睡眠,僅隨處徙倚,瞑目稍息,即同睡眠,非如陽人每睡必七八小時也。
三四問:亦有街市商店否?
答:有。惟規模甚小,與人世小店無異;所售多飲食雜用之品,惟無偉麗堂皇如人間之大公司及洋行者。
三五問:陽世所供飲食,鬼神亦受用否?
答:然。惟聞其氣而已,非真食也。如在夏日,有食品二碗,一供鬼神,一則未供,已供者必較未供者先敗,蓋已被鬼神攝其氣也。
三六問:冥司飲食較陽世孰美?
答:恐不及陽世耳。
三七問:亦有家庭眷屬否?
答:有。但不必為陽世原來之家庭,蓋冥間亦有婚娶及生育也。
三八問:鬼亦就其墳墓為棲息處否?
答:然。
三九問:人初死時靈魂離體亦有痛苦否?
答:人類死時,皆有疾病,靈魂離體,如啟戶外出,初無困難,回視以前疾苦,反若脫然。其或顧念妻子,或留戀財產,心力所持,氣息未斷,則靈魂不易脫體,是時最苦。若是人天性淡泊,對於妻子財產,並無貪戀之心,則靈魂離體,直如脫衣而出,毫不費力矣。
四十問:僧道誦經,超度幽靈,於亡人究有利益否?
答:僧道誦經,於亡人有無利益,殊不可一概而論。譬如其人生前大善,死後立升天界,彼固無須此功德為也。若其人生前大惡,死後立墮地獄,彼亦不易享受此功德也。至庸常之人,生前無大善惡,得誦經超度,則幽冥增光,罪業減輕,利益殊巨;惟誦經之人,道行高低,亦有莫大關係。若誦經之人,係高僧或孝子賢孫,則誦經一卷,抵庸僧所誦十倍;或雖係庸常僧道,至誠恪誦,亦有相當利益;若無行僧道,心不專誠,則利益殊微,或且毫無利益,但亦決不至有過耳。惟誦經最好在亡人七七四十九日以內,過此以往,恐亡人業已轉生他界,其功德輾轉存記,死者不能即受耳。
四一問:鬼與人數,孰多孰少?人畏鬼,鬼亦畏人否?
答:陰間鬼數較人數為多,來來往往,挨籬傍壁者,到處皆是。人行中道,鬼多行道路兩旁;人行明處,鬼多行暗處。然人畏鬼,鬼亦畏人,鬼見人來,亦必趨避之。正人君子,鬼必敬之,其所侮弄者,皆心術不正,時運衰微之人耳。吾人自午後至晚間,行路勿走兩旁及陰影處;晚間出門,宜緩步,或稍作咳聲,令其趨避;不然,出其不意,鬼被衝到,人身亦作寒噤,蓋陰陽相搏,彼此均覺不平也。
四二問:鬼之行走與生人有分別否?
答:鬼足部模糊,若行烟霧中;行走甚捷,不似人之遲緩。
四三問:鬼畏雞鳴,何故?
答:陽光將至,靈魂不安,故不得不趨避耳。此與吾人畏機器火鍋爐間之熱氣相似,然有操行之鬼,則亦不畏雞鳴也。
四四問:先生宿根如此,迥出尋常,不知來世亦能免除輪迴否?
答:超出輪迴談何容易?即余來生,亦不能免。曾託同事調查,據云:「余來世當須投生河南、南陽一帶。」但數十年來,人事變遷,不知冥註有更改耳。
四五問:冥中官吏亦有投生轉世者否?
答:有。譬如現任公務人員,另謀高就,自較常人為易。
四六問:鬼之投胎,係受胎時即往,抑出胎時方往?
答:二者均有。
四七問:眾鬼芸芸,久淪幽趣,何不早求出離?
答:人少鬼多不敷分配,且須所投之家,與鬼原有因緣,方得前往,如其人生前交際廣闊,相識者眾,則投胎自易。如貧窮之人,老死不出鄉里,平素與人甚少交往,則沈淪鬼趣,機緣難湊,故必須久候,遇有緣者乃往投生。
四八問:三教鼎立,信仰各殊,冥司所重為何教?
答:三教皆重,然最重佛教。
四九問:學佛者死後生極樂世界,學道者生洞天福地,儒教死後往生何處?
答:亦生天界,決不消滅。
五十問:先生後來何以不為冥判?
答:余因不願久為,屢次乞休,皆不獲允。後同事者教以多誦《金剛經》,依法行之,積滿二千以上,遂不復生。
五一問:先生平日亦能見鬼否?
答:余為冥判時,不論出神與否,均能見鬼。民初以後所見漸少,民十(一九二一年)以後完全不見。
五二問:首次入冥如何通知?
答:一夕於夢中,見古衣冠人,入室造訪,謂有事奉懇,幸祈幫忙。余曰:「何事相委?但恐無力耳。」其人曰:「君第惠允,無弗能者。」余不知來意何屬,惟其禮貌恭敬,態度誠懇,情似難卻,遂含糊允之。其人意似甚喜,相約數日後,即來迎迓,遂別。醒後自以為夢,殊不留意。遂四五日,夢中其人又至,謂余曰:「前承惠允,特備車騎,專誠奉迎。」余時見一馬車,停於戶外,遂偕其登車。未幾至一公廨,下車入內,其人導余至一廂房,坐少頃,即請余升堂審案,提一罪犯至,左右陪審,陳述原委,請余判決。余曰:「素不知情,何敢妄判。」左右曰:「君誠心揣擬,意思如何,即全照辦。」余稍細思,即曰:「如此而已。」左右曰:「諾」。即請余簽署判詞,提罪犯去,仍以馬車送余歸。
五三問:先生父母亦知情否?
答:余最初保持秘密,不敢聲揚;後來父母見余獨處空齋,而間有與人晤談之聲,漸知其情。蓋余自為冥判後,常有冥中友人往來,惟余能睹能聞,眾皆不能,惟聞余語耳。
五四問:鬼友來時,亦需招待飲食否?
答:清茶一杯,已足盡情。
五五問:冥間亦有年節假期否?
答:與陽世無異,遇陰曆、新年,及清明、寒食、中元、中秋、冬至等節,亦必放假數日,但尚無星期耳。
五六問:鬼何以能幻形?
答:凡鬼皆能變幻,但須得冥司許可。
五七問:曾審何重要案件否?
答:一切案件,皆甚平常,絕無在情理之外者;且罪狀昭然,證據確實,從無複雜難明之情形。
五八問:曾至各處遊歷否?
答:未。
五九問:牛頭馬面是否真有?
答:皆假面具,以怖凶魂;若良善之魂,不現此惡相也。
六十問:鳥獸之魂,仍作鳥獸形狀否?
答:此另一部份所轄,余殊不知。
六一問:陰間亦有念佛修行者否?念佛誦經,既有如此功德,則陰間諸鬼,何不速念以求超升?若不知念,何不效人所念?
答:一到陰間,即為業力障蔽,自然不知念佛誦經;即吾人念佛誦經,彼亦若無所見聞。故修行當乘此一口氣未斷時,氣斷則難以為力矣。
六二問:鬼既能視於無形,聽於無聲,何以對於吾人念佛修行,反若不見不聞?
答:自己業力所障耳。試觀世人,或本無信仰,或迫於饑寒,對吾人念佛修行,亦屬見如不見,聞如不聞;即使偶然見聞,然人欲牽纏,或信心不起,或志向不堅,終於不修不念,與鬼之不見不聞何異?
六三問:鬼說話之聲音與人何別?
答:其聲尖銳而短促。
六四問:自鬼視之,人鬼雜居;自人視之,幽明兩隔;畢竟疆界如何分野?
答:似有分界,又似無分界,此種情況,實難明言。
六五問:生人之魂與死者之鬼,其形狀顏色,有無差別?
答:向未留意,當然稍有分別。
六六問:鬼亦有何種感想?
答:亦覺甚苦,故其言多慘戚。
六七問:鬼投胎時,冥司有無教誡,令其回惡向善?
答:無,惟投禽獸胎時,鬼不令知情,必幻作男女或樓閣等景象,使其樂於入彀。
六八問:青天無雲,日月普照,何以不能燭及幽界?是否有物障礙?如謂陰陽異域,何以又人鬼同行?
答:常有雲霧遮斷,故不睹青天日月,但鬼能到陽間陰暗之地,尤其在夜間,故可人鬼同行。
六九問:冥司奉何正朔,一切公文,亦書年月日否?
答:在滿清時則奉滿清之正朔,公文所書月日與陽世同。
七十問:人既由鬼投胎,然冥媾新生之兒,又係何物投胎?
答:人死後之餘氣所投。
七一問:冥媾所生之兒,將來亦能投胎否?
答:不能。
七二問:陰間亦有風雨霜雪否?
答:未見,但遇陽世風雨霜雪時,陰間諸鬼亦苦寒冷而現瑟縮不寧之狀態。
七三問:鬼亦有應酬及慶弔禮節否?
答:與陽世無異。
七四問:香燭有何用處?
答:燭取其光明,香則招之使來耳。
七五問:爆竹有何用?
答:鬼畏爆竹,似不宜用。
七六問:念佛經有大功德,念儒書亦有功德否?
答:亦有功德。
七七問:佛之護法神為韋陀,道為王靈官,儒亦有護法神否?
答:不知。儒不以神道設教,似無護法神之必要,然其經籍受鬼神呵護,亦無疑義也。
七八問:冥司俸祿何自而來,是否亦有錢糧捐稅等項收入?
答:曾以此向同事詢問,彼等囑余勿問,故不知。
七九問:人頭上之光以何色為善惡?
答:紅白黃為善,黑為惡。
八十問:鬼由人變,人由鬼生,畢竟世間先有人,抑先有鬼?
答:此當分二方面言,遠古以前,混沌初闢,淳樸未散,自先有人而後有鬼,若在後世,自先有鬼而後有人。
八一問:鬼亦憶及其陽世妻室兒女否?
答:亦甚憶念,然日久自淡。
信受彌陀救度
專稱彌陀佛名
願生彌陀淨土 廣度十方眾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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